極端天氣啟發可持續城鎮化之路
nicole 2016.07.30 01:43 城鎮化概念股
近日,華北遭遇持續暴雨,北京降雨持續超過55小時。這場“持續時間長”“總量大”“范圍廣”的大暴雨降雨量超過2012年那場給北京老百姓留下深刻傷痛的“7·21”特大暴雨。結合前陣南方大范圍災害性天氣,尤其“百湖之城”武漢發生的嚴重城市內澇,各種對城市發展的反思占據了公眾視線:填湖造城,水系規劃為經濟利益讓路,災害天氣預警機制,以及極端天氣下與群眾生活工作秩序相關的道德問題和經濟生活的原則等等。歸結起來,我們可以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思考中國的城市發展和城鎮化之路應該怎么走。
城市形成有其自然的機理,城市的功能也要遵循特定的原則。與西方發達國家不同,我國現有的城市形成過程嚴重依賴計劃產業集聚和權力干預。從東北的重工業基地,到深圳的經濟特區,從鄂爾多斯的礦區城市到上海的浦東新區,由政府主導的產業聚集本身無可厚非,特定區塊的經濟職能往往帶來經濟參與者之間協作與交易的便捷,容易促進規模經濟,最終帶來社會總體福利的提高。但這樣做的一個缺點幾乎體現在大多數中國城市的“擁擠”現象上,不考慮城市承載能力的發展路徑往往帶來嚴重的“副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的超大城市多為嚴重過載的城市:人口膨脹、交通擁堵、房價攀高、人居環境差、垃圾圍城、河流污染、文物破壞、自然環境受損等等。由于財政支出的不均衡,我國東西部差異顯著,特大城市與中小城市異化嚴重。行政部門干預下的資源配置過度集中于首都和省會城市,最優質的教育資源、醫療資源、文化資源、金融資源都集中在有限的幾個城市里,帶來了“以業控人”無法實現的死結。
以中國大多數城市的現狀論,人口之巨,城市管理之不完善,應急處置機制之不健全,現實的災害天氣帶來的挑戰已經足夠嚴峻。以四年前的那場特大暴雨為例,北京市政府后來舉行的災情通報會數據顯示,2012年“7·21”暴雨造成房屋倒塌10660間,160.2萬人受災,經濟損失116.4億元,有79人因暴雨死亡。今年武漢暴雨引發城市內澇造成的損失更是令人瞠目,而京津冀的這場暴雨亦讓人憂心。現有的城市規劃必須直面這些挑戰和損失。
城市規劃的原則要求城市具有一般功能和抵御一定程度極端情況的能力。環境的承載力、商業功能、交通樞紐作用、宜居城市,以及城市管理體制,這都應該是城市規劃中需要考察的重要方面。盡管當前大力倡導“五規合一”“多規合一”的城市規劃方式,但在實踐中,“拍腦袋”決策的情況仍占據主流。應該尊重城市出現的自然過程,人為造城也應尊重城市的基本功能。從“北上廣深”當前的發展現狀和“城市病”的情況來推斷,以往的建構理性主導的城市化道路是不可持續的,需要轉變思路,采納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戰略。
極端天氣是城市基本功能的考量因素之一,合理的城市規劃應具備一定的抵御能力。從城市功能的角度看,建設規劃合理與否不僅關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舒適和便利,更與極端災害天氣下城市的承載力息息相關。當硬件設施不足以應付超過其設計能力的極端情況時,還應由“軟件”來將城市的損失降至最低,這“軟件”就是一套完備的應急預案。但我國絕大多數城市,并沒有響應速度快、處置能力強、專業程度高、應對方式高效的災情管理機制。洪水雖然并不經常發生,但城市內澇幾乎成了一年一次、一年數次的現象,而我們的應對手段仍大有改進空間:預警做到及時準確,信息發布迅速而可達性高,災情廣播方式多元化移動化、處置設備專業化高效化。十八年過去了,處置洪水和內澇,我們不應再靠子弟兵的大無畏精神。
與歐美的城市兩相比較,集中的資源和人口,讓中國的城市更加脆弱,更加不堪一擊,也更加具有改革創造出獨特的極端情況應對機制的緊迫性。極端情況下,如何安排經濟活動,可能歐美國家的實踐并不具有太大的參考價值,超大城市居多的中國有責任探索出一條新路。
說到底,中國現在城市化率主流的估計只有56.2%,而城鎮化和土地制度改革將給未來幾十年的發展帶來強勁的動力。要釋放這種動力,需要的不是“拍腦袋”決策下的城市盲目擴張、攤大,不是表面化的改變戶籍登記身份,不是建高樓、賣高樓,更不是農民進城,而是硬件軟件協同發展,可持續發展。中國應該在這方面多加探索,引用《衛報》記者喬納森·沃茨的一句話:“19世紀的英國和歐洲教會世界如何生產;20世紀的美國教會人們如何消費;如果中國要引領21世紀,那么它必須教會我們如何實現可持續發展。”如何從極端天氣的應對探索出中國可持續城鎮化的發展路徑,這可能是中國能夠給21世紀的世界發展做出的獨一無二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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